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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推荐济南市“春蕾女大学生”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3/06/28    点击:

关于推荐济南市“春蕾女大学生”的通知

经我校与济南市妇联充分协商,济南市妇联将香港企业家捐助济南市的“春蕾女大学生”资助金用于资助我校济南生源的贫困女大学生,现具体通知如下:

一、资助对象

我校家庭经济困难、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级女大学生。

二、资助名额

本期“春蕾女大学生”共资助我校10名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女大学生,每人拟资助4000元。

三、推荐条件

1.济南市(包括四区五县)生源,且家庭现居住地为济南(包括四区五县);

2.全日制在校二年级(2011级)女大学生;

3.家庭经济困难,勤俭节约,生活简朴;

4.学习刻苦,成绩优良,自立自强;

5.遵纪守法,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,热爱集体,关心他人,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锻炼,工作积极主动,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。

四、推荐要求

1.各学院要按照通知要求,广泛宣传,精心组织,严格掌握标准,充分发扬民主,确保推荐出品学兼优的学生;

2. 各学院推荐一名学生,学校将对候选人进行差额评选,最终在全校范围内确定10名受资助学生。

五、推荐程序

1.各学院宣传发动,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推荐表(见附件);

2.学院初步评议,提出候选人名单,并将推荐表一式二份及推荐表、汇总表电子版(见附件)于7月1日下午4点前报学办,推荐表、汇总表电子版一并上交。数学院推荐一名同学,上报学校。联系人:刘友谊;联系电话:7313;

3.学校将对各学院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审查、评选,最终确定受资助学生名单报济南市妇联;

4.8月份济南市妇联将对受资助学生进行资助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

春蕾计划通知附件.rar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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